关于开展第二届“温州市十大杰出在外创业青年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委宣传部、团委、经合办、青联,市直属各单位党委(党组)、团委,温州市各驻外办事处,各地温州商会:
目前,走出温州在国内创业的温州人有近200万。在外温州人是温州人精神和温州文化的重要传承者,是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,是温州现代化建设的现实生产力。他们敢为人先创新业的精神,闯荡四海创大业的实力,是温州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一笔不可或缺的精神和物质财富。
为了集中展示温州在外创业青年的崭新精神风貌,增强温州文化认同感和家乡归属感,激发他们在外创业和回乡兴业的热情,发挥在外温州青年的资源优势,为温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,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、共青团温州市委、温州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、温州市青年联合会决定联合温州报业集团、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开展第二届“温州市十大杰出在外创业青年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机构
评选活动由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、共青团温州市委、温州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、温州市青年联合会、温州报业集团、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。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主办方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,下设办公室(设在共青团温州市委宣传部),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。
第二届“温州市十大杰出在外创业青年”评选审定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代表、温州市委、市政府有关委办局负责人、知名专家学者、知名企业家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群众代表等组成,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评选工作。
二、评选资格
1、走出温州在外创业的优秀温籍青年人士,年龄为18—40周岁(1967年9月30日以后至1989年9月30日以前)。
2、热爱祖国、热爱温州、热爱所在城市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。
3、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精通业务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在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中业绩突出。
4、矢志创业,锐意进取,勇于探索,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中做出重要贡献,取得显著绩效。
5、关心社会,热心公益,甘于奉献,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良好的表现。
6、企业青年经营管理者,其所在企业应管理科学、产品质量高、重合同、守信用,经济效益好,未发生损害市场经济秩序行为,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,对国家和社会贡献较大。
7、未获首届“温州市十大杰出在外创业青年”称号。
8、对于具备以下情况,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候选人将在评选中优先考虑:(1)在解决就业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具有社会公认的突出贡献;(2)利用在外的社会人际关系资源优势,把外部的资金、技术、人才引进温州,促进温州经济、技术、文化对外交流合作;(3)企业青年经营管理者所在企业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,在本行业或该区域中有较大影响。
三、奖项设置
设第二届“温州市十大杰出在外创业青年”奖10名,第二届“温州市十大优秀在外创业青年”10名。
四、评选办法
第二届“温州市十大杰出在外创业青年”评选分五个步骤进行:候选人推荐、候选人确定、候选人公示、投票评选、表彰宣传。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1、人选推荐
推荐单位根据评选活动的要求,择优向评选组委会推荐第二届“温州市十大杰出在外创业青年”候选人。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,更多更好地发现各类创业青年俊杰,扩大优秀创业青年的选拔面,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请全国有关市的团委、青联、有关单位和各地温州商会推荐人选,各地温州商会推荐人选原则不超过1人。同时,评选活动接受社会知名人士推荐以及有突出创业成就青年自荐。社会推荐和自荐的,由组委会委托参评者所在单位或指定单位进行考察、审核,经评审委员会复核后,参加评选。
本次评选鼓励各新闻媒体设立专栏或专门网站,宣传各参加评选青年的事迹和有关资料,增强评选活动的透明度,扩大活动的影响力。
2、候选人确定
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,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;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,不列入候选对象。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,并考虑人选的分布区域、行业分布等因素,确定候选人30名。
3、候选人公示
通过新闻媒体将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,同时在本次活动官方指定网站——温州网( www.66wz.com)和温州青年网 (www.wzyouth.com)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,在 7日内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。如遇异议,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,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。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,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。
4、投票评选
网上投票、短信投票:候选人公示期间,设置网络、短信平台,开展网上投票和短信投票评选活动,其结果作为正式投票时的参考。
正式投票:评委会成员根据有关推荐材料,在听取评选组委会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、网站评选结果后,根据评选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,产生第二届“温州市十大杰出在外创业青年”10名,第二届“温州市十大优秀在外创业青年”10名。
5、表彰宣传
举行颁奖仪式,开展系列宣传活动。
五、实施要求
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,既要广泛动员参与,又要严格把握人选条件,坚持择优选取。
1、推荐单位自接到通知起,要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,注重扩大工作的发动面,应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,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;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,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;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,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导向的人选;着重考虑关心支持家乡建设,为温州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人选,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优秀在外创业温州青年典型,促进温州经济建设的有效途径。
2、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,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,征求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、税务、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(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证明)。
3、推荐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,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正本各3份,复印件5份,并提供电子版。登记表、事迹材料、事迹简介和宣传材料请用宋体四号字体、A4纸统一打印。登记表、事迹材料、事迹简介和宣传材料均需本人签字,所在单位审查盖章,所在行业的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,方为有效。
4、推荐人选需提供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3张,五寸彩色工作、生活照片至少各2张。
5、所有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。经营企业或实业的候选人还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
6、各推荐材料要在9月30日前上报组委会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第二届“温州市十大杰出在外创业青年”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:浙江省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 1342室 温州市团委宣传部,邮政编码: 325009,电话: 0577— 88968691, 88968692 传真: 0577— 88968685, E-mail: xcb@wzyouth.com,联系人:余小艳 鲍雅梦
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
共青团温州市委
温州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
温州市青年联合会
温州市日报报业集团
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
2007年7月24日 |